他没觉得这是家,对着男主人,他没叫爸,甚至没叫叔叔,只是点了点头,别着脑袋梗着脖子进了屋。
那时候他觉得这里不属于他。满屋子的书,满院子的花,还有说话轻声细语的保姆,都让他觉得格格不入。他虽然恨死了方海洋,但他依然怀念南方那个小小的出租屋,怀念巷口的面摊,怀念离出租屋不到五百米的外婆家。
京城最先让他迷上的,是白砚安那台机车。一辆全黑的哈雷,擦得锃亮。他第一次看见的时候,眼睛都直了。白砚安看出来了,笑着说“想试试?”
他从心地点了点头。
于是白砚安教他骑。坐在后座,手把手教他挂挡、松离合、拧油门。他虽然豆芽菜个儿不高,但胆子肥,学得飞快。
那时候他坐在车上,风吹在脸上,忽然觉得京城也没那么讨厌了。飞驰的时候,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可以忘掉。那些不属于这里的感觉,那些寄人篱下的委屈,都被风吹散了。
他爱上了那种感觉。爱上了速度,爱上了自由,爱上了什么都不管、只管往前冲的瞬间。
有一次白砚安坐在院子里喝茶,问他,“童童,你以后想做什么?”
他想了想,说不知道。
白砚安笑了笑,说:“不管你做什么,爸都支持你。”
那是白砚安第一次在他面前自称“爸”。
他愣了一下没接话。那时候他心里还在别扭,还在犹豫,压根没有半分信任,只是冷眼旁观着这个男人对他母子俩能好多久。
再后来……将心比心,一日复一日的接触中,他恍惚有种错觉,这个人,真的是他爸。
他想试着改口,但每次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又想要么等一个正式的场合吧,等一个合适的时间,等他自己准备好了。
他以为还有很多时间。
一年后林菀怀孕了。白砚安高兴得像个孩子,每天围着林菀转,问她想吃什么,想做什么,想去哪里。他也高兴,他要有妹妹了,世界上又多了一个血脉相连的亲人。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都想好了。等妹妹出生,他就叫白砚安“爸”。当着所有人的面,认认真真地叫一声。
可林菀的预产期过了一周都还没动静儿,而他,也没能等到改口那天。
他浑身湿透赶到医院的时候,只看见盖着白布的病床,是林菀和妹妹。白砚安的……他甚至没能见着。
后来被庄云婕撵出来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那栋房子。白砚安种的那棵桂花树,还没开花,小花骨朵无意错过了花期,便永远开不了了。
那声“爸”,他再也没机会让白砚安听见。
回忆至此,方童抚摸着油箱上那个“童”字,眼睛不由自主开始发酸。
这一刻,他竟然有种微弱的庆幸。庆幸那天碰到庄家母女,庆幸他救了她,也庆幸她们没把车随意处理了,能回到他手里。没有辜负了白砚安对他的这番心意。
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在方童二十八岁的这一年夏天,终于摆在了他的面前。
司机从车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他。
“这是车主让我转交的。”
方童接过来,打开。
里面是一张卡片,手写的。
“方童:
这辆车是爸爸特意为你定制的成年礼。他一定很期待你收到礼物的样子。
我很抱歉,现在才让你看见它。
这些年我每次看见这辆车,都觉得心虚。我没有资格拥有它,也没有勇气面对它。今天终于能把它还给你,对我而言,像是解开了一道枷锁。
不敢厚颜叫你弟弟。只希望你以后的人生,顺遂,平安。
——白若”
方童把卡片收起来,跨上车,插上钥匙,发动。
引擎的轰鸣声猛然炸开,低沉而有力。
他戴上头盔,拧动油门。车子冲出去,驶入已然熟悉的城市。
风呼啸而过,刮在手背上,有点疼。
似乎又回到许多年前第一次骑摩托车的时候。那时候他还小,完全不懂事,只知道这种飞驰的感觉很爽,很狂野,很自由。
后来他放弃了。
为了读书,为了活出个人样,为了在那些听过或者没听过的病痛面前,不至于彻底束手无策。他把那些年少的爱好都收起来,藏到角落里,假装自己从来不喜欢,把所有时间都分给学习。
他以为他忘了。
现在他才知道,没忘。
那些感觉还在。那种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感觉,那种自由的感觉,那种什么都不用想、只管往前冲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