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大胆一点。”浮士德鼓励道,语速急促,“有没有一种可能……魔族根本就没有染色体?”
阿诺米斯安静片刻,眼瞳中闪过茫然、困惑、不解……浮士德没耐心了,撑着桌子猛地拉近距离,墨水翻倒飞溅。他看着魔王的眼睛,如此急不可耐,简直像要剜出它,一直看到大脑最深处。他深吸一口气,快速且逻辑清晰地分析:
“在过去的研究中,我观察到这样一种现象:大部分稳定存在的魔族族群,在自然界中都能找到对应物种,染色体数量也完全对得上。这绝不可能是巧合,一定有什么原因,背后甚至应该有一套完备的规则。”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这是某种拟态。也许在与其他物种**后,魔族的染色体会拟态出对应的数量,确保匹配并繁衍后代。但这个理论实在太粗糙了。在实验中,如果强行增减魔族的染色体去进行配对,后代都会因为畸形夭折,几乎没有活到分娩的那一刻。”
“直到有了你。”浮士德伸出手,从他的视角,像是把魔王握在掌心,“直到有了基因,比染色体更微观的基因,这就说得通了。”
千百年来,浮士德一直追寻着这个问题的答案:魔族与人类的区别是什么?
然后更进一步:魔族究竟是什么?
凡人庸庸碌碌,从无知中诞生,又在无知中死去,无知无觉也是幸福的一生。但浮士德做不到,他必须知道答案,他没有办法停下来……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如此之多的问题,片刻不停折磨着他,像永恒的烈火在血管中灼烧,以这具身体为柴薪,要将一切燃烧殆尽。
“魔族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物种。”浮士德断定,“也没有所谓的染色体。”
“实际上,魔族是一组特定的基因。”
每一次与别的物种**,魔族根本没有提供一半的染色体。恰恰相反,是通过某种方式诱导其他物种,让它们的半数染色体复制成完整的一对!与羊**就全是羊的染色体,与鹿**就全是鹿的染色体……在此基础上,通过基因交换,将属于魔族的基因片段嵌入其他物种,从而改造出全新的性状。
魔族并不是一种生物,他们只是……改变了其他生物!
“……哦。”阿诺米斯听得一愣一愣的。
“哦?!哦是什么反应?!”浮士德裂开了,是或不是,怎么还能选个“或”的!
不是,还能怎么反应?阿诺米斯也很想捧个场,说点“原来如此”“厉害厉害”之类的,可他从中间开始就没跟上啊!后半段完全是放空状态了!这人讲得那么沉浸,那么嗨,他都不敢吱声打断,生怕被发现自己是个水货……简直就跟高数课上的“显然”“易证”“一眼看出”似的……显然个毛啊!
浮士德神色阴晴不定,忽然站直身子,微微眯眼。事到如今,难道还没能取得这个人的信任?
“没关系。”他的眼神暗了暗,“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总会解开这个谜题的。”
“可是明天就——”
“没事的,我已经想到办法了。”
浮士德忽然微笑起来,笑得那么真挚,好似整个世界都是敌人,唯独他是可以信赖的。心理学上,共同克服困难的人往往更容易建立亲密关系,他要做的就是不断制造危机,然后等待阿诺米斯敞开心扉的那一刻。
“我们是一条船上的队友,不是吗?”浮士德再次发起邀请,“来帮我吧。”
……
“最简单的思路是将不同的遗传物质染成不颜色,发生片段交换的时候,可以通过颜色定位到具体的基因……”浮士德最后检查一遍笔记,合起笔记本,塞回书架上。关于如何染色,阿诺米斯并没有说得更细,但浮士德已经有了大致思路,用精灵实现并不是什么难事。
所谓的研究,最重要的就是方向。也有人称之为学术品味,或者学术嗅觉,都是一个意思,就是寻找正确方向的能力。如今,最困难的这一步已经越过去,接下来只是简单的工程学问题罢了。
找到所谓的魔族基因,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未来;将所有的人类变成魔族,似乎也不再遥远。
忽然的,浮士德抬起头,视线如刀直刺书架对面。
隔着几层书籍,对面忽然传来小小的哎呀声,爱玫不小心被不合身的裙摆绊倒。正当她想站起来时,惊恐地发现,一双靴子无声无息站在面前。她战战兢兢抬头,又马上缩回去,浑身抖得跟筛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