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白素贞是一只刚刚进城不久的乡下蛇。
李司司心里大定,继续道,“所以说,姐姐你别看我修为不行,可是,对人间事可熟悉了。”
李司司又道,“姐姐,不如这样,你教我修炼,我领你玩耍人间,如此互补,岂不正好!”
“就这么定了!”白素贞将银蛇发簪往发间一插,拉住李司司的手,欢喜无比,“以后你便是我的妹妹了,可莫要像方才那样说气人的话了。”
李司司解释,“我不是要气你,只是怕惹麻烦。”
“什么麻烦?”白素贞追问。
李司司想起原著中白素贞盗取官银,引来官方追捕之事,便细细解释,“好好的银子变成了草叶子,如此异事引来官府,官府又请来高僧道士,如此可不把事情给闹大了么。”
“和尚?道士?”白素贞讥笑一声,“我才不怕。”
李司司:“.......”大姐,你不怕我怕啊!
白素贞回眼见着李司司一脸担忧无语的模样,只得改了口风,“行吧,以后我不这么干了。”说罢拉着李司司要回西湖捞河蚌,开珍珠去换银子。
李司司:.....这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人间赚钱的法子有很多的!”李司司连忙解释,“便是上山砍些柴火来卖都成。”
正说着,忽得一阵喧闹,李司司、白素贞齐齐停了声响,去听热闹。
“说是找到头的,赏钱一千贯,捉到凶手的,赏钱两千贯!”
两人只听得只言片语,白素贞眼睛雪亮,拉着李司司直道,“这算不算是合规的赚钱法子?”
“算的。”李司司点头。
“那咱们快去瞧瞧!”说着,白素贞揪着李司司宛若扯着风筝一般,一头扎进了热闹的中心。
原来,北新桥那边有个机户,名叫沈昱,家中颇为丰足,只娶一妻,二人恩爱,育有一子,取名沈秀。
“小少爷年方十八,喜好养鸟,前些日子往城外去拖画眉,结果一去就不得回。隔日柳林里发现了个无头男尸,沈老爷和夫人通过衣物认得,那无头尸正是儿子沈秀。”
“官府发了告文,巡捕出动,限十日内破案拿凶呢。”
通过众人言语,李司司理清了事情:有个富户的独生子被害了,头都没了,富户悬赏,找到头,赏一千贯,找到凶手,赏两千贯。
确实是个正当的赚钱路子啊!李司司正要教导白素贞拨乱反正,当下就对白素贞道,“这赏钱,咱们赚定了!”
“赚定了!”白素贞亦是斗志昂扬,觉得有趣极了。
李司司又打听了一番消息,探到更多的线索,领着白素贞往无头尸的发现地柳林而去。
正是早春时节,外头阳光明媚,花红柳绿,而柳林内却净荡荡黑阴阴的。一脚踏进,阴凉凉得比外头起码低了五度。
李司司汗毛直竖,只觉这柳林好似吃人的野鬼一般骇人。可望见身旁伸长脖子好奇张望的白素贞,李司司顿时不怕了——有大佬在,野鬼算个球。
“那边儿有血腥味。”白素贞指了个方位。
两人寻去,果见地上血迹斑斑,与泥土混为一体,呈现暗红色。白素贞打量案发现场,忽得吐出蛇信,嘶嘶两声,捕捉到什么信息。
“那里。”白素贞指向一旁的杨柳树。
李司司上前探查,发现这柳树虽长得高大,却是个空心的,一走近,一股腐臭味扑面而来。往树洞里一看,果有个青白色的人头。
“一千贯到手!”白素贞欢喜不已,变化出一方麻布将头颅包起,一手提溜着头颅,一手拉着李司司如一阵风一般往城中掠去,转瞬便到了北新桥下的沈家。
“两位小姐有何事?”管家疑惑地看着忽然出现在家门口的一白一青两位姑娘。
白素贞拎起包着人头的包裹晃晃,“我们是来领一千贯的。”
管事歉意笑笑,“小少爷的头颅已经找到了,赏钱已经支出去了。”
“不可能!”白素贞尖声,“明明是我找到的头!”
管家被白素贞的凶相骇得连连后退两步。
李司司连忙上前,温声解释,“我们刚刚在柳林一颗空树洞里找到了贵府小少爷的头颅,做不得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