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案例分析题(共10题)案例
四)案例分析题(共10题)
案例1:某省根据工作需要将地方特色食品作为单独一个新的食品类别发放食品生产许可。问:这样做是否可以?为什么?
案例1答:这样做不可以。因为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只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案例2答:不正确。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案例2: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只要少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即可。问:以上表述是否正确?为什么?
案例3:许可机关发现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213—问:应当给予哪些处罚?
案例3答: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案例4:张某是一食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年前因违法生产食品,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吊销。现在张某打算新办一家企业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否能够受理申请?为什么?
案例4答:不能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21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案例5:请简述某产品配方中需要同时使用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简述其使用原则。
案例5答:1.使用范围及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要求。2.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案例6:某食品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为“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糖,可可脂,磷脂,聚甘油蓖麻酶酯,食用香精,柠檬黄),葡萄糖浆,丙二醇脂肪酸酯,卡拉胶,瓜尔胶,胭脂树橙,麦芽糊精,食用香料”。问:如改为建立食品添加剂项一并标示的形式,应如何标示?
案例6答: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糖,可可脂,磷脂,聚甘油蓖麻醇酯,食用香精,柠檬黄),葡萄糖浆,食品添加剂(丙二醇脂肪酸酯,卡拉胶,瓜尔胶,胭脂树橙),麦芽糊精,食用香料。
案例7: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问:应接受的处罚有哪些?
案例7答:应有以下内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案例8: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问:应接受的处罚有哪些?
案例8答:应有以下内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案例9: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问:应接受的处罚有哪些?—214—
案例9答:应有以下内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案例
案例10:违反法律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问:应接受的处罚有哪些?
10答:应有以下内容: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218—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