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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判断题(1 / 2)

判断题(共100题)

1、在国内市场销售的进口产品不受《产品质量法》调整。(X)

2、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特殊情况下“处理品”可以代表合格产品销售。(X)

3、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直接予以公告。(X)

4、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5、伪造厂名、厂址,是指非法制作标注他人厂名、厂址的标识。(X)

6、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7、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包括在非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X)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消费者自我判断、企业自律和市场竞争能够有效保证的,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10、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包括在非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消费者自我判断、企业自律和市场竞争能够有效保证的,也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认证认可制度能够有效保证的,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14、国家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统一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监督管理,但证书标志可以自行制作、不必统一。(X)

15、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16、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部门经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另行附加条件,限制某些企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X)

17、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标志和式样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企业也可以自行设计制作。(X)

18、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变更、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审查机构或者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19、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需要对产品进行检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20、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无须对检验机构的检验过程和检验报告是否客观、公正、及时进行监督检查。(X)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22、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不得降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23、根据需要,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可以负责部分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X)

24、对违法企业实施吊销或者撤销生产许可证前,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暂扣生产许可证,暂扣生产许可证期限为3个月(产品检验机构检测时间除外)。(X)

2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补偿。()

26、县级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对列入目录产品以外的工业产品设定生产许可的。(X)

27、被许可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决定淘汰或者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的,许可审批机关应当撤销生产许可。(X)

28、生产许可被注销后,被许可人仍继续生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查处无证生产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29、撤回、撤销生产许可,由准予生产许可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30、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

31、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X)

32、企业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应当向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X)

33、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

34、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需要对产品进行检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35、企业必须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36、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的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改变的,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组织核查和检验。(X)

37、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38、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由国务院制定。(X)

39、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40、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另行附加任何条件,限制企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

4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对企业的审查包括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对产品的检验。()

42、自受理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之日起60日内,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43、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根据相关产品的特点,行业发展状况和国家有关政策,组织起草产品实施细则。()

44、对企业生产许可证审查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查检验,企业审查工作终结。()

45、技术专家参与企业实地核查工作时,可以作为审查组成员,但不得参与做出审查结论。(X)

46、企业使用QS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变形。(X)

47、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对企业的审查是指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48、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可以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

49、从事委托加工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必须分别到所在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备案。()

50、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委托企业必须在其产品上标注被委托企业生产许可证标号。(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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